玫瑰花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亦谈值得法律人入手的法律英语大词典兼 [复制链接]

1#

近日,笔者读了源自“中国审判”的《值得法律人入手的法律英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值》”)一文,觉得该文很多补充和商榷的余地。笔者作为一名法律英语爱好者,特提出自己学习英美法中使用英文法律辞典的心得,以飨其他法律英语爱好者,并无贬低《值》的意思。“词典”与“辞典”、“辞条”和“词条”严格来说可能存在区别,本文为叙述方便,可能存在混用的情形;另,标题仍沿用“词典”一词,辞典英文名大小写也存在混用情形,特此说明。

笔者认为,英文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语言,在目前国际商业实践中,仍是最重要的语言,从而很多法律文件自然采用英文书写,即使非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制作法律文书可能采用英文或存在英文版本。这些英文制作的法律文件中,如何解释以英文为语言载体的术语意义,离不开对英美法词汇的解释,且目前市面上并无流行、权威其它法系的英文法律辞典,因此,学习法律英语时,离不开英美法系的法律辞典。下面笔者以手头近十几部英语法律辞典(大部分有所了解,日常中使用只有几本,《Stroud’sJudicialDictionary》本人仍未购入)的使用心得和了解为基础,特别圈内一些朋友的推荐,特辑成以下比较和分析,对《值》一文推荐的一些辞典也存在不同评价,所推荐的辞典也有所不同。

一《牛津法律大辞典》

《TheOxfordCompaniontoLaw》

该辞典为国内国际私法泰斗李双元领衔翻译,译者队伍中也多为国内的国际法的专家、学者,翻译水准无庸置疑。但《牛津法律大辞典》本身在英美法领域本身可谓藉藉无名。该辞典实为牛津出版社的“Companion”系列丛书,与后面介绍的《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THEOXFORDCOMPANIONTOAMERICANLAW》)一样属于百科全书式书籍,读者群侧重于普通读者或初学者。而且,由于翻译时语言转换很难精准对应的原因,客观上英译汉的辞典有时很难准确还原英文或法律术语的意思,对此有一定英文程度的学习者应该深有体会,因而,建议查阅英文辞典,还是尽量使用英英解释的原版辞典。

二《元照英美法词典》(缩印本)

《THECOMPACTENGLISH-CHINESEDICTIONARYOFANGLO-AMERICANLAW》

这是一本有故事的辞典,具体参见二OO三年一月九日《南方周末》所刊《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的报道。主编薛波(有些版本的封面似只标明总审订者潘汉典教授)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尚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便意识到国内英文法律辞典的缺失的严重,雄心勃勃计划编一本英美法辞典,他原以几年时间便能编完,编写过程中才知道编一本辞典并不是想象那么简单,这也正好印证了国外很多辞典,当然包括法律辞典,都是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不断修订而成。十年磨一剑的《元照英美法词典》终于在年出版,共收辞条五万多条,其编译、译校人员基本上囊括了九十年代至出版时国内精通英美法或法律英语的各法律领域专家,包括民国时期留学欧美、编纂辞典时仍在世的学者法律专家盛振为、周枏、卢峻等人,也包括潘汉典等大家和一大批青年法学院,且从其参考的辞典来看,也是对英美法各国主要辞典的词条、释义借鉴和甄别,从而汇编而成。可以说,这部辞典基本上代表了中国大陆学者自己编纂的英文法律辞典的最高水准。作为大陆研习英美法的读者来说,此辞典是案头必备的辞典。此辞典也有助于弥补英英解释的英文原版辞典中中国人无法理解辞条中文准确译名的缺陷,该辞典中文译名在国内比较权威。其主要缺点是:其辞条英文序号与一般辞典的排序不一样,除首字母外,排序不再按次字母逐渐排序,查阅上有点不习惯。且据在英国律师事务所的朋友评述,该辞典存在词条陈旧的情况。毕竟,在一个非英美法系的国家,编纂一部英美法的辞典,本身便存在先天的不足,且编纂人员中,大部分老一辈的法学家中,解放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便因种种原因,没有条件从事法系研究和教学,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总体来说,瑕不掩瑜,特别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的缩印本后,版面只有32开,更是非常适应日常查询,且价格非常便宜,但相应的字体非常小。

三《布莱克法律辞典》

《BLACKSLAWDICTIONARY》

该辞典最新版本已为第十版,笔者对该辞典的评价是经典的学习英美法辞典。该辞典主要是美国的律师和学者编纂,其优点是收辞条非常多,共收有五万条词汇,且单独一册,非常方便查阅(这一点非常重要,经常用辞典的人便清楚,有些辞典分为几册,查阅时还要选择哪一本,久而会觉得麻烦);另外是解释权威,譬如其中拉丁语部分,也邀请了西班牙等国家的律师参与编纂,权威性可见一斑。这本辞典名为辞典,但其释义中,大多还引用权威著作对该辞条的引用范例,非常适合学习者将辞条放在原文中理解,因此有人说它像一本教科书,不无道理。在美国,原先与此辞典齐名的《BALLENTINE’SLAWDICTIONARY》等被此辞典远远超越。笔者认为,《布莱克法律辞典》编写者基本上为美国学者或律师,当然倾向美国法律,而英美法系中两大主要为国家英国、美国,在英国,或学习英国法,目前流行权威法律辞典为《JOWITTSDICTIONARYOFENGLISHLAW》,后面将予以介绍。非常有意思的是,该辞典的最近几版主编BryanA.Garner身份兼有美国教授、律师、出版商等,除为此辞典主编外,还出版了一系列法律写作书籍,同时也一名文法大家,其所著的英文语法书《GarnersModernAmericanUsage》等也非常出名。由此可见,搞法律的确是讲究咬文嚼字。

四《乔伊特英国法辞典》

《JOWITTSDICTIONARYOFENGLISHLAW》

该辞典国内介绍比较少,甚至连通用的中文名字都没有,名字是笔者参照通常译法翻译,但该辞典却是学习英国法的利器,甚至可以说与《布莱克法律辞典》一起是学习英美法“双雄”(分别对应英国法和美国法)。有些学习法律英语或英美法的法律人士,言必称美国,殊不知,英国作为英美法的源头,且英国作为英联邦国家或地区昔日的宗主国,英国法在国际贸易、航运、金融、信托、仲裁等众多法律领域是国际上的基准法,其使用范围和影响力非美国可以比拟。因此,拥有一本侧重于英国法的法律辞典甚为必要。笔者在学习英国法过程中,发现的确存在《布莱克法律辞典》未收录而此辞典收录的情况,而且也存在即使前收录,但释义无法解释英国法律的情况。该辞典也历史悠久,可谓倾尽几代法律人的心血,实属法律辞典中的精品。因而,强烈推荐拥有该辞典。该辞典主要问题是价格昂贵,共包括三册,查询不是很方便。

五《巴伦坦法律辞典》

《BALLENTINE’SLAWDICTIONARY》

该辞典国内介绍较少,武汉大学余敏友教授曾在文章中将其翻译为《巴伦坦法律辞典》,姑且沿用之。该辞典国内提及也比较少,熟悉的人也不多,但却不失为一本权威的辞典。据统计,该辞典在上世纪前半叶美国最高院引用次数中,与《布莱克法律辞典》不相上下,可惜该辞典至今所见的最新版本只是年版本,说明之后并没有更新。在后来美国最高院引用各种法律辞典的统计中,已被《布莱克法律辞典》和《布维尔法律辞典》(《Bouvier’sLawDictionary》)远远超过。估计是出版商经营状况不佳或经营调整的缘故,加上再版一本辞典的工作量和成本非常高,出版商更无力负担。当然,这只是笔者的猜测。

六《斯特劳德法律词典》

《Stroud’sJudicialDictionary》

该辞典为FrederickStroud所编,是一本非常古老的辞典,现有学者重新整理,名为《TheJudicialDictionary,ofWordsandPhrasesJudiciallyInterpreted,toWhichHasBeenAddedStatutoryDefinitions》,由ArkosePress出版,共三分册,多页。另有SweetMaxwell出版社也出版了StroudsJudicialDictionaryofWordsandPhrases,也共三册,共页。由于该辞典版权已过保护期限,故书价较便宜。不要小看这辞典,学习英国法的利器《JOWITTSDICTIONARYOFENGLISHLAW》在辞典中很多词条最后都注有“请参阅《JOWITTSDICTIONARYOFENGLISHLAW》对该词条的解释”的字样,足见该辞典的释义之权威和详尽。笔者认为,这应是学习英美法进阶的好辞典,特别对于学习较早前的法律著作、法律文件及判例应该用处比较大,但有心购入的朋友,应注意其部分词条存在过时的缺点。

七《朗文法律词典》

《THELONGMANDICTIONARYOFLAW》

该辞典为英英注释,国内有出版社购得版权,故书价极为便宜。笔者虽实际并未使用该法律词典,但不推荐该辞典,理由是该辞典认可度并不高。笔者认为,如需一本比较低廉的英文原版法律辞典,同样在国内出版的英英解释的《韦氏法律词典》(Merriam-WebstersDictionaryofLaw)更受推崇,更值得选购,后者语汇量更大,专业性更胜一筹。

八《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

《THEOXFORDCOMPANIONTOAMERICANLAW》

这是牛津出版社“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